优化我国税务组织整体结构的模式选择内容摘要:国地税分设运行十年以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引发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使得税务组织整体结构的未来取向成为一个热门而又敏感的话题
本文从税务机构分设的历史背景及现状分析出发,对机构分设的实践效果加以总体评估,并通过介绍和比较各种主流观点,提出政策建议
自1994年税务组织分设国税、地税以来,征税成本大幅上升,纳税人普遍感觉到遵从(纳税)成本增加的压力
因此,近年来两套机构是否会再度合并以及如何进行结构优化日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税务机构分设的历史背景及现状(一)背景分析80年代初期~90年代前期,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向地方政府放权,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过度放权的结果也导致地方政府在与中央政府博弈过程中处于强势地位
1994年,为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范围和财政责任,减少利益磨擦和扯皮现象,进行了以分税制为核心的财税体制重大改革,实行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灶吃饭
在上述重大利益调整面前,原先隶属于各级政府的税务机构由于存在着征管手段落后、效率低下,对纳税人监管不力,缺乏有效的税收执法监督机制及易受地方政府行政干预等问题,已经无法适应并独自承担分税制下中央和地方两项税收职能,因此将原税务机构相应拆分为国税和地税两套机构
与财政包干体制相比,分税制确定的新型财政分配体制的初衷在于通过分税制增加中央财政收入
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实行不同的领导体制,国家税务机构由中央垂直领导,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中央对国家税务系统的领导,从而稳定了中央财政收入
因此,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保障各级财政收入的安全出发,机构分设可以有效防止“混库”,保证分税分级的财政体制有效运作
(二)我国现行税务组织机构的设置税务组织结构通常有五种模式(维隆,2000):按税种类型设置模式、按职能设置税务机构模式、按纳税人类型设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