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路人民调解专项活动调研报告根据XX市司法局下发的《关于开展人民调解专项调研活动的通知》,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认真领会上级的文件精神,明确调研内容,严密部署,认真组织,紧密结合街道实际,深入社区进行调研,以此次调研活动作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具体报告如下:1、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员履职情况良好。目前街道设一个调解中心,由司法所长担任调解中心主任,每个社区设调委会,由分管稳定工作的副主任担任调委会主任,具体负责调解工作的开展。2、纠纷化解及时妥当,无民转刑案件发生。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管区也出现了较多的物业、邻里和家庭纠纷,且当事人的法律意识较以前也有所加强,因此对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街道党工委对此也非常重视,把社会稳定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把矛盾纠纷化解作为其中的一个关键环节抓紧抓好,对工作人员的要求也比较严格。从调解纠纷情况看,绝大多数的纠纷都能到及时妥善的化解,没有激化,对于极少数无法调解的纠纷也引导双方通过法律途径,从最大程度上维护社会稳定。在调解中,属于性质简单的、内容不复杂的多采用口头调解,对于内容程序复杂的,有必要通过书面协议解决的则以书面调解为主,同时司法所进行备案,以免后患。3、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目前调解工作运转顺利,街道办事处对此也非常重视,区司法局大力给予指导帮助,办公条件较以前有明显改善。存在的困难主要是:一是调解员1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部分调解员接触此项工作时间不长,缺乏较强的法律知识,调解时把握火候不准,存在“和稀泥”的问题,调解成功率不高,需要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如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二是交通问题难以克服。区划调整后,管区面积明显增大,下设八个社区,有时遇有调解纠纷时,工作人员下社区有难度,缺乏交通工具,如果能够给每个司法所配第1页共17页备电动自行车,则可以明显提高工作效率。4、存在问题的原因以及对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培训指导。针对部分调解员业务能力需要提高的问题,须定期组织培训,加强业务学习,可以让一些经验丰富的老社区调解员言传身教,还可以组织调解员到法院参加一些民事案件的审判旁听等形式,丰富其调解技能和知识;二是努力形成高效的调解机制。由信息员随时掌握情况,对于一些大的矛盾纠纷及时汇报,特别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可以由居委会主任、调解员和律师进行联合调处,必要时由街道司法所进行指导,在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不要让一些矛盾纠纷扩大或久拖不决。附:1、人民调解专项调研统计表一;2、人民调解专项调研统计表二;3、人民调解专项调研统计表三;XX市司法局基层处二○○九年六月一日3填表单位:敦化路街道人民调委会填表说明:1、本表统计数据以2009年6月的最新数据为准;2、第11、15、19、23项之和小于第1项;3、本表所指调解委员是调解委员会委员,调解员是除调解委员以外的调解员,包括纠纷信息员(楼院的一长三员之一)、聘用的专职调解员等。填表单位:敦化路街道人民调委会填报说明:1、本表统计数据以2008年全年数据为准;2、第2、5、第2页共17页8、11项之和小于第1项,第3、4项之和小于第1项,第6、7项之和等于第5项,第9、10项之和等于第8项,第12、13项之和等于第11项;3、本表所称口头调解纠纷指经调解达成口头协议并登记在册的,书面调解纠纷指经调解并达成书面调解协议的。人民调解专项调研统计表三填表单位:敦化路街道人民调委会填表说明:1、第2、3、4项之和等于第1项;2、第5项应填写地方财政正式下发文件的单位数。6第二篇: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诉讼外调解的一种活动。其有利于普法宣传教育的开展,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对于化解矛盾、彻底解决民事纠纷方面具有裁判所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人民调解现在越来越受到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