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集团公司内母子公司管控关系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许建清内容提要: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和集团企业的发展,企业改革和改制力度不断加大,对外投资融资活动较为频繁,集团内新设子公司不断增多,对于如何规范母子公司管理关系显得日益重要
优化集团管控模式,实现规范高效运作
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的要求,完善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工作机构的议事规则,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理顺母子公司关系,对不同的子公司实行分类管理、有效监督,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维护股东利益
本文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简析母子公司的内涵和管控模式的设定,以期对理顺母子公司关系有所借鉴
近几年,随着市场经济和集团公司的发展,集团内新设子公司不断增多,对于如何规范母子公司管理关系显得日益重要
因此,全面了解现行法律对母子公司相关内容的规定,对于认识和规范母子公司管控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母子公司的内涵界定我国公司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992年国家体改委制发的《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第77条规定:“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企业)的投资额达到控股时,该公司即成为母公司,被控股公司(企业)即成为该公司的子公司(企业)
该子公司(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998年国家体改委制发的《关于企业集团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指导意见》(体改生[1998]27号)第4条规定:“母公司是向子公司、参股公司出资并行使出资人(股东)职能,具有资本营运等多种功能的公司制企业
”第5条规定:“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母公司单独投资设立的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持有股权虽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
”综上述,母子公司有下列特点:1、母公司、子公司都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法人,各自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