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外资企业上市的路径及其影响外经贸部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允许外资企业发行A、B股
该项政策的出台,充分表明我国在加入WTO之后证券市场将坚定不移的走国际化发展道路,不仅仅给国内券商带来崭新的商业机会,并将对中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提高以及二级市场投资者投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对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外企介入国内证券市场回顾根据200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投资举办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等
(一)外资企业介入国内证券市场的主要方式外资企业介入国内股市始于1992年前后,至今年上半年共有71家上市公司拥有外资法人股,其介入方式主要有直接上市和并购方式两种
可以看出,外企作为股份公司上市时的发起人直接上市是外资介入国内股市的最主要途径
在66家直接上市的外资企业中,除闽灿坤B和深大通A由外商独资企业改制而成外,其余都是中外合资企业,外资持股比例在20%到30%之间,真正由外资控股的外资企业很难直接上市
外资企业采取并购方式介入国内证券市场有三种具体的形势:一是股权协议转让,如PT北旅与日本五十铃;二是定向增发B股,如江铃汽车与美国福特;三是合资方式,如米其林与轮胎橡胶的合资,再通过合资公司反向收购上市
但股权协议转让与合资方式受制于199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暂停将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转让给外商请示”的通知,根据此通知的规定,外资企业从此不得收购国有股权
(二)外资企业上市的政策沿革允许外企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历一个演变过程
主要以1995年为分水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5年之前为基础性立法阶段
在这个阶段内,在国家积极利用外资的政策导向下,除吸引FDI外,国家开始加强外资上市的相关基础性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