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操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第3号令)、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网络由总行(总中心)、分行(分中心)和营业网点共同组成
总行负责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的管理和监督;分行负责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的组织实施;营业网点负责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受理
第三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的交易信息采取逐级实时传输的方式,即:营业网点将投资者签约、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转账、客户资料修改等交易申请信息,经分中心实时发送至总中心,总中心将交易确认信息实时下发分中心,分中心转至营业网点
第四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发起方式主要包括:营业网点柜台、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
第二章总中心的业务操作第五条总中心的日初操作(一)对系统进行初始化;(二)在业务开始30分钟前启动业务进程
第六条总中心的日间操作(一)接收分中心发送的受理交易信息;(二)接收证券公司发送的信息文件;(三)实时监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交易;(四)及时处理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五)对系统的运行进行维护
第七条总中心的日终操作(一)日终对当日交易数据备份;(二)对投资者证券买卖资金、基金公司开放式基金买卖资金、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取等进行清算,并与证券公司进行投资者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对账;(三)接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对证券公司代理证券买卖资金进行法人清算;(四)日终后对当日交易处理结果备份;(五)生成并打印数据未上收分行的当日资金清算差额报表,于次日送资金清算部门进行资金清算和划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