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食品安全监管诸多问题中,监管主体的设置与职能分配是核心问题
我国政府在对食品安全的管理上,基本采取以政府多个部门实行切块分段共管的模式
在这一模式的运行中暴露出部门之间的协调性问题、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食品安全监管行业参与不够问题以及食品安全监管中消费者的作用发挥问题,必须对其进行改革
改革思路是将多部门监管体系转变为综合部门监管体系
加大协调力度和完善协调机制
其具体措施:一是成立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二是对政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进行合理分工;三是充分发挥地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作用;四是建立消费者组织、中介组织、企业和政府间相互沟通的机制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监管主体[中图分类号]F76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12X(2008)__015(O5)[作者]张晓涛,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北京100081孙长学,经济学博士,副研究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北京100035食品安全监管在实践中就是对食品安全与质量进行检测执法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定,食品安全监管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机构实施的强制管理活动,在为消费者提供保护,确保从生产、处理、储存、加工直到销售的过程中食品安全、完整并适于人类食,同时按照法律规定诚实而准确地贴上标签”
对食品安全管的分析需要明确监管的主体——谁来监管,监管的依据依据何种法律法规监管,监管的措施与手段——如何监,监管的效率——能不能保证食品安全等问题
食品安全管体系就是由强制性的食品监管活动和食品供应链各个利相关方面参与的预防性、教育性战略相结合的产物
本文从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角度人手,分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对策
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职能分配目前,我国政府在对食品安全的管理上,基本采取以政府多个部门实行切块分段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