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主动作为,有效推进学校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鼓励先进,促进学校发展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全过程公开,接受教师的监督
3、坚持“统筹兼顾,倾斜调节”的原则
奖励性工资坚持向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和班主任倾斜,照顾老年同志,坚持中小学统筹,相互调节,合并思考的原则,力求合情合理,科学规范
三、分配办法及实施步骤
(一)计算特殊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按人平80元每月的标准,分平行班和实验班两个梯队分别比较,按照班主任量化积分进行排名,分出三个档次,即90、80、70元每月的档次总和调平
只计算5个月
此项由政教处操作
2、领导岗位津贴:按照副校级80元每月,主任70元每月,副主任50元每月的标准,同样计算5个月,同样按照各领导的工作表现分为三个档次,每月上下浮动10元,由校长组织部分教师分三个级别评议
其中校长的绩效工资由教育局考核
(二)计算人平总数工资
人平绩效工资=(参与对象绩效总和―――班主任津贴总和―领导津贴总和)/参与人数(记为w)
(三)分别计算不同类别人群的绩效工资
1、年满58周岁以上教师的工资:此项系特殊人群,属照顾对象,他们的绩效工资不参与绩效考核范围,即得人平绩效工资
2、后勤人员绩效工资:由于他们没有参与教学工作或参与教学工作量较小,无法统一标准,故单独考核,按后勤人员的人平绩效总额包干,由校委会组织对后勤人员的平时工作表现打分,分出等次,其等次分别比照教学人员的高、中、低档进行
3、代课人员的绩效工资,严格地说,代课人员不参与绩效工资,但学校要考虑,由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