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陈娜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关系越来越紧密,国际货物贸易和国际投资也日渐壮大,而国际服务贸易逐渐取代货物贸易在世界经济中体现出越来越高的重要性,金融服务贸易作服务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其它贸易项目有着强大的促进作用,以及金融业在一国经济中特殊而又至关重要的地位越来越被重视
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6年后,深入研究金融服务贸易领域的相关理论问题以及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找出我国与世界服务贸易强国之间的差距,对我国今后抓住国际服务业转移的机会,改善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真正成为国际贸易强国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一、金融服务贸易的概念自1986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首次提出金融服务贸易的概念开始,经过较长时间的不断地修订,此概念得以完善
如今,我们认为,金融服务贸易是指发生在国家(或独立关税地区)与国家(或独立关税地区)之间的金融服务的交易活动和交易过程
从GATS对金融服务贸易的相关定义和提供方式来看,金融服务贸易可分为四种模式:(1)跨境交付(或称过境交付,Cross-borderSupplyinFinancialServices),指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在本国向境外的非居民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得报酬
它是基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化的普及而实现的跨越国界的远程交易,服务内容本身已跨越了国境,而服务的提供者与消费者在各成员之间并不需要移动而实现的跨境服务贸易
例如某国国内消费者获得国外金融机构的贷款或者在国外金融机构存款(外汇);某国金融服务的提供者提供和转让金融信息和金融数据处理;与货物运输有关的保险、再保险及辅助服务;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相关的信息咨询性服务和其他辅助性服务;等等
这种交易模式类似于传统意义上的货物贸易,是典型的、传统的“跨国界(或地区)的贸易型金融服务”,是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