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家赔偿申请书赔偿申请人:xxx,男,20XX年3月24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xx市人,山东魁星化工公司宁阳化工厂退休人员,住XX省xx县磁窑镇宁阳化工厂宿舍西生活区7-206室赔偿义务机关:xx区人民法院请求事项:1、赔偿精神抚慰金100万元2、赔偿身体残害治疗补助费100万元3、赔偿申请人治疗精神疾患,改换环境,安家费30万元4、赔偿申请人工资补差30万元5、赔偿申请人补发工资5
5年及歧视性福利待遇11万元6、赔偿申请人申诉期间的医药费及歧视性费用10万元7、向申请人发还20XX年多没收的原止马营14号坵号410640-2祖产简单房二间(共2
65平方丈)或按照现有房间价值赔偿
8、发还被没收的房租、即原店面铺房,房租共717
00元事实和理由:20XX年8月22日,xx市红卫区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就申请人有胡春生破坏宝像陷害他人一案作出(70)区红军管字第77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胡春生有期徒刑五年,交原单位执行,私房出租部分及非法所得房租予以没收(20XX年9月24日xx区人民法院已以信函形式回复xx县磁窑木器厂同意延长胡春生刑期半年)申请人胡春生不服,不懈地申诉
20XX年9月2日,南京xx区法院以(20XX)建刑再初字第一号“刑事判决书”判决:“原审被告人胡春生无罪”至此35年的冤案终于昭雪
终于得到了公证的结果
本案的彻底平反,说明国内法制人权事业的进步
本案是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陈光中(终身教授)主任、李宝岳副主任(教授)及陈学权博士直接参与下取得的
全国的很多报纸、杂志、媒体报道了此消息,其中《南京晨报》(20XX
6)、广州《南方周末报》(20XX
16)、北京司法部主办的《法律与生活》杂志(20XX
16)等报道,第1页共15页并发表了评论,上海《良友报》等纷纷转载,各大网站有的以整版新闻,重点进行了报道
三十五年冤案虽已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