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委廉政防控管理调研报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对于加强党的建设,促进政权稳固、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现就联系本人工作实际,通过案例分析,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和意见。一、案例基本情况2011年10月11日,《安徽日报》农村版报道镇镇北村村干部截留草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镇纪委牵头,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站、司法所、民政等部门联合组成的调查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调查。经镇纪委调查,2005年,镇按照县扶贫办《关于下达2005年草危房改造工作任务的通知》长扶领字[2005]1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草危房改造工作。镇镇北村在实施草(危)房改造工作和奖补资金发放过程中,未严格按照“三榜公布、三级审核、三步走”的办法进行;原村支部书记耿某某(已退职)、村委会主任梁某某(时任镇北村党总支书记)在上报草(危)房改造户花名册过程中,虚报草(危)房改造户11户而被村截留草危房改造资金33000元未上缴县财政,并违规收取草(危)房改造户每户200元,共收取26户计5200元的违规资金。经镇纪委提出意见并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1、责令原负责镇北村草(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的具体责任人耿某某、梁某某退回违规从草(危)房改造户收取的5200元资金,退还农户;2、将镇北村截留的33000元草危房改造资金没收上缴县财政;3、给予梁某某撤销党总支部书记职务处分。给予耿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将镇北村草(危)房改造资金调查处理情况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廉政风险防控认识上的偏差。可以说当时的镇党委政府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体防第1页共3页控意识,认为这是纪检部门的事,存在着麻痹松懈思想,如果在实施草(危)房改造工作和奖补资金发放过程中,镇党委政府要求村两委在“三榜公布、三级审核、三步走”严格控管,就不会造成上述后果。(二)缺乏科学的防控措施。一是对廉政风险点查找不深。如果在该项工作中,在宣传、审核、审批、公示、发放等关键的廉政风险环节上及时做好防控预案,使镇村干部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有足够的认识。二是对廉政风险的防控不严。缺乏廉政风险防控的科学理念和系统意识,程序和制度设置不科学、不严密,影响了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效。三是对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不清。缺乏监督机制和落实办法,不能引起镇村干部对廉政风险的高度警觉和自觉防范。(三)缺乏明确的责任考核机制。镇纪委自身也缺乏对村级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力度不够,停留在检查“做了没有”的表面,没有触及“做得怎么样,有没有问题”的深层,导致难以理清廉政风险防控的责任,进行责任追究,从而妨碍了监督的效果。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一)坚持细化风险防控,增强防控的科学性。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必须树立科学理念,职、责、权合理分配,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运转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一是要围绕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将权力进行细化,按照事权制衡、权责一致的原则,落实到人、到岗、到责;实现“简化程序、优化路径、固化标准”的目标,使权力运行路径清晰,标准清楚;更要注重制度创新。在细化权力的过程中,要注重从细节入手,坚持改革创新,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引入各种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好做法,使制度更符合实际,这样更具防控实效。二是要对查找出来有廉政风险的关键环节,在“细化”的基础上,严格进行“定量”或“定性”。能量化的要根据本地实际进行量化,不能量化的也要缩小自由裁量尺度。不能“定量”或“缩量”的权力,也要进行“定性”,为权力运行设置安全界限,越界即视为违纪,尽量减少随意操作的空间,限制权力扩张的第2页共3页可能。三是要对权力容易失控、行为容易失范的重点岗位,一定要制定出相关的“硬”规定,凡是触碰“高压线”的,要予以处分,始终保持纪律的权威性。(二)坚持三位一体,增强防控的系统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有制度的系统性。在部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