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目的】第一条强化以责任结果和关键行为为导向的价值评价体系,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第二条适应公司业务变革和功能型工作文化向流程型、时效型工作文化转变,促进跨部门团队及与之相适应的团队文化的建设
第三条进一步优化原有的绩效考核制度,解决考核实践中出现的“多主管、多角色、矩阵式”运作方式中的问题,逐步形成全公司统一、完善、均衡的考绩制度
【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除中高层领导和实行计量制工资考核办法的员工之外的所有合同制员工
中高层领导按公司文件《××公司高层领导中期述职制度》,计量制员工按人力资源部文件《××公司基层员工岗位评价及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试用期间员工的考核参见《××试用期员工综合考评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指导思想【理念】第六条功能部门人员的工作分为本部门工作和跨部门团队的工作,没有派出的概念
功能部门是员工考核的最终责任主体
第七条绩效考核是立足于员工现实工作的考核,强调员工的工作表现与工作要求相一致,而不只是基于其在本部门的工作时间进行评价
第八条绩效考核必须自然地融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中,才有其存在价值
双向沟通的制度化、规范化,是考核融入日常管理的基础
第九条帮助下属提升能力,与完成管理任务同样都是管理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原则】第十条责任结果导向原则:引导员工用正确的方法做正确的事,不断追求工作效果
第十一条目标承诺原则:考核期初双方应对绩效目标达成共识,被考核者须对绩效目标进行承诺
目标制订和评价应体现依据职位分类分层的思想
第十二条相关评价原则:考核期初功能部门应界定相关评价者,评价时,须充分征求相关评价者的意见与评价,并依此作为考核依据;相关评价者应及时提供客观的反馈
第十三条客观性原则: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注意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三章考核形式、对象及关系【考核形式】第十四条中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