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及责任追究制的研究报告导读实行“带病提拔”责任追究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这是有效保证党的干部政策的贯彻落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是干部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必然要求
自2002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各级党委(党组)认真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明显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但是,少数地方和单位依然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和“带病提拔”的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严格责任追究
但目前实行“带病提拔”责任追究确有不少难题,主要表现在:“带病提拔”中的“病”认定难,责任主体区分难,责任行为确定难,责任追究落实难
针对“带病提拔”追究难的问题,我们部从“带病提拔”追究难的原因、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追究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探讨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形成了本课题报告
“带病提拔”责任追究制的意义当前,少数地方和单位依然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带病提拔”的问题
其特点是权钱交易比较突出;窝案、串案比较突出;案件危害性比较突出
因此,防止和杜绝“带病提拔”不正之风,实行“带病提拔”责任追究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这是有效保证党的干部政策的贯彻落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
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为党的事业选准人、用好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是关键
加强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有效形式就是实行责任追究制
这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
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
实行“带病提拔”责任追究制,就是要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在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任免决第1页共7页定等各个工作环节上严格把关,明确相应责任,规范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选用干部的行为,对不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