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矿山安全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平山煤业公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涌出量大、瓦斯压力大,对井下爆破作业需更加严格要求
在我矿新副井未投入运行之前,井下各作业地点的掘进工作主要依靠放炮掘进,爆破地点多,爆破工作量大
为切实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煤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井下各工作地点作业规程》、《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等,特编制本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1、掘进工作面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检查爆破地点20m范围内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达到1%,严禁装药爆破
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级信号”制度(一声爆破预备、二声爆破、三生爆破工作结束)“三保险”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即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炸材料
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三级
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严禁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有淋水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往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