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昆劳社险〔20XX〕41号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结算方式的通知各机关事业参保单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采用了“差额结算”的方式进行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养老金的支付,这种征缴和支付合二为一的结算方式在制度实施初期,简化了经办程序,方便了参保单位
但是,随着社会保障形势不断发展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推开,“差额结算”的弊端逐渐显现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结算方式,将目前我市采用的“差额结算”方式改为“全额征缴,全额拨付”方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金的征缴(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费(参保范围不变,即全额拨款单位只参加医疗保险,其他单位参加全部险种,下同)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直接征收,按季征缴
各参保单位于季末15日前向社保中心全额缴纳
(二)镇级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费仍委托各财政分局和1财政所征收,按季征缴
各财政分局和财政所全额征收后于季末15日前将基金上划社保中心
二、基金的拨付(一)养老金的拨付
根据单位性质,分别采用集中拨付、直接拨付和委托拨付三种方式
集中拨付方式,适用于进国库支付中心的市级单位
(1)参保单位负责将单位离退休人员情况上报社保中心,负责每月8日前到支付中心申请支付离退休人员工资等经费;(2)社保中心负责审核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名单及应支付的养老金,并将资金和审核后的相关资料汇总后传递至国库支付中心;(3)国库支付中心负责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传递过来的第1页共2页资料和转入的资金做好明细往来账,并根据预算单位的支付申请单(社保中心和单位发放合二为一)将离退休人员经费直接发放至离退休人员工资卡
单位申请支付的离退休人员信息必须和社保中心提供的资料相符,若不符的支付中心有权拒付
直接拨付方式,适用于未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