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方案五篇饮用水源保护目标责任状1、认真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目标责任,成立饮用水源保护领导小组,实行村主任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负总责
2、在本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集中开展一次调查摸底,以村为单位,摸清集中式饮用水源水厂分布、水源水质状况及保护区划定情况;摸清全乡镇水污染源状况和排污总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点源)分布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摸清企业生产和排放“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化学品)及恶臭、剧毒类化学品的情况;中山河沿线各村摸清中山河水系的环境容量
3、治理整顿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一切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废水超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严禁新上不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一级标准的企业
4、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禁止新上和生产使用“三致”、恶臭、剧毒类化学品,禁止新上“十五小”、“新五小”项目
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生活垃圾、粪便和其它废弃物
在二级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5、对本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及水产养殖污染的种类及数量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实施清理整顿,并制定出年度控制和削减计划,逐步减少农业面源和水产养殖对饮用水源水质的影响
6、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国家已经明令淘汰的农药,推广生物防治,将农药使用量控制在每季每公顷3公斤之内
7、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减少化学肥料使用量,扩大测土施肥面积,化肥使用量控制在每季每公顷280公斤(折合纯第1页共2页氮)之内
8、禁止向水体倾倒垃圾、抛弃死禽死畜和农作物秸秆
清除饮用水源取水河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