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大数据平台发展现状及运营模式当前,我国多地正在建设城市大数据平台
统一的城市大数据平台有利于加速资源整合、便利应用开发,在创新城市治理模式、改革政府管理方式等方面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我国城市大数据平台发展现状目前,我国城市大数据平台发展尚未成熟
1)我国主要城市大数据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来讲,目前我国建成城市大数据平台的城市并不多
大部分城市仍停留在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水平,主要在政府内部进行数据共享
为了解我国城市大数据平台建设现状,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根据公开资料,对我国36个主要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的政务或城市大数据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了统计
相关情况如下表所示:(数据截至2019年5月)如上表所列,我国大部分城市的相关平台还处于以政府数据共享交换为主要功能的“政务平台”建设的阶段
仅有北京、上海、杭州、贵阳、南宁、福州、海口、广州、宁波、深圳等少数城市在平台建设方面重点体现了城市管理和服务的特色,已初步建设了“城市级平台”
但这里的判断依据主要是平台功能是以政府数据共享交换为主还是以城市数据应用为主
但并非表示“城市级平台”的建设水平优于“政务平台”
实际上,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水平需要从更多维度进行评估
除以上城市外,苏州、衢州、雄安新区也在启动城市大数据平台建设,并具备一定城市特色
根据统计,36个城市中进行城市级平台建设的城市仅有10个,总占比不足三成;其中,只有贵阳和杭州两地的城市级大数据平台已经建成
其余26个城市仍处于政务级平台建设阶段,其中42%的城市已经建成
越来越多的城市正在启动城市大数据平台建设
2)我国主要城市数据开放情况数据向公众开放是提升数据价值、激发创新活力的关键环节
城市大数据平台也应具备一定的数据开放能力
同时,较为先进的城市大数据平台应为社会企业提供数据开放接口,实现社会数据统筹采买和数据应用的社会化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