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完善固定资产有关手续,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公司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三方共管"的管理方法,即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监督部门、资产保管(使用)部门共同负责,资产保管部门使用资产,资产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定期检查
第四条资产监督部门是公司的财务部门,其职责是:(1)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记录和折旧、摊销等的业务核算工作,并填报规定的报表
(2)办理相应的固定资产增添、调置、处置等财务手续,对有关资产手续是否合规、完善进行监督
(3)定期与管理部门、保管部门对资产进行盘存检查
(4)配合资产管理、保管部门做好财产保险等事宜
第五条资产管理部门是公司综合部,管理公司的所有固定资产并对其进行监督,其职责是:(1)拟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2)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公司财产的管理事宜,如登记、编号、维修等,并建立各公司“财产管理登记簿”,分部门进行财产登记,建立和健全全公司固定资产的账簿和“固定资产卡片”编号,及时对“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及修护
(3)负责采取妥善保存资产的办法,如参加保险、配置灭火器材等
(4)对使用、保管单位进行分管固定资产的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及处罚
(5)对公司的固定资产,组织每年的盘点工作
第六条资产保管部门一般是指各资产的使用单位,其职责是:1(1)对本部门所使用和指定由本部门管理的资产进行妥善保管,履行资产管理的相关义务,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2)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做到帐物一致,帐帐一致,并按期填报规定报表
(3)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