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与专门化方向专业名称:音乐表演(750201)
二、入学要求与基本学制入学要求: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基本学制:3年三、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需要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文化素养,掌握对应职业岗位必备的知识与能力,能胜任声乐和器乐表演等艺术生产、服务与管理一线工作,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和终身学习能力的技术技能型音乐人才
四、职业(岗位)面向、职业资格及继续学习专业职业资格要求继续学习专业高职: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等本科: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等江苏省器乐等级考核中级五、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一)综合素质1
热爱祖国,初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
具有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协作,艰苦奋斗,开拓创新
具备必须的科学文化知识、文艺基础知识、音乐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拓展所需知识
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具有正确的文艺观和审美观,能够在欣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过程中不断陶冶情操,提高素养
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掌握基本的就业和创业知识
(二)职业能力(职业能力分析见附录)1
行业通用能力(1)基本的汉语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初步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2)初步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信息收集、处理能力
(3)继续学习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4)初步的社会活动能力、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岗位变化的能力
(5)较熟练的简谱或五线谱视谱即唱及一定的听音记谱能力
(6)初步的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
(7)一定的音乐表现能力
(8)初步的形体表演能力
(9)正确的艺术审美和音乐鉴赏能力
职业特定能力(1)较熟练的演唱基本技能(声乐表演方向)和演奏基本技能(器乐表演方向)
(2)一定的合唱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