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制度风险的生成机理《经济研究参考》2002年第8期(一)制度缺陷的信用制度根源与制度风险为适应经济体制转轨和实现赶超式发展战略的需要,我国证券市场选择的是一种跨越式发展模式
跨越式发展模式要求强制性制度变迁,由原来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实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证券市场作为市场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之一,要在实践中发挥其对国民经济应有的资源动员和优化配置功能,必须有与之相对应的信用制度做支撑,这种信用制度表现为市场经济信用制度
而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是以垄断性的国家信用为基础的,市场信用、民间信用被压缩至最低限度
对一国或一个社会来说,信用制度转型往往需要相当长的磨合期,不可能一蹴而就
在证券市场的这种发展模式和经济转轨的特殊使命下,最便捷、成本最小的方式是用国家信用替代市场信用,以保证证券市场的跨越式发展
国家信用替代市场信用虽然能够保证证券市场在短期内向纵深发展,但两种信用的性质终究不同,为实现证券市场的自我发展与良性循环,要求制度创新主体政府为市场信用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并在时机成熟时适时而有步骤地退出国家信用,实现二者的置换
经过分析我们认为,我国证券市场当前正处于信用制度转型期,其所出现的问题和暴露出来的矛盾,从本质上分析,都来源于两种信用制度的碰撞和不相适应;市场信用越是发展,国家信用对证券市场不适应性反应就越激烈,初始期强制性变迁的制度缺陷得以放大,制度风险从而产生并强化
具体地分析,当前国家信用之所以与证券市场的发展不相适应,根源于它难以适应证券市场国际化、市场化趋势
国家信用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它是以国家的形式为证券市场发展做担保,虽然这种担保并没有采用明确的契约方式,而是体现在国家对证券市场发展的战略意图与市场管制之中,体现在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理性预期和利益偏好上
例如,政府对上市公司的所有制歧视、对市场上的国有企业融资偏好等
这种偏好以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