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域管理工作汇报各位领导:2007年,在国家海洋局的关心指导下,我省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大力推进海域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为提升海洋工作地位、强化海洋领域宏观调控、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主要从六个方面汇报我省海域管理工作:一、积极开展海洋工作调研,推动海域管理纳入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我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海洋管理环节掌握的信息,分析海洋经济发展的宏观形势,向省领导提出政策建议,促成省委、省政府在上半年召开了我省历史上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全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李建国书记、国家海洋局孙志辉局长及有关领导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后,XX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决定》,提出了加强海域使用管理、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十月份我厅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呈报了关于加强建设用海管理,推进科学适度用海,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大局的建议,有7位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在省委九届二次全会上,省委书记李建国提出实施“一体两翼和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第一次将海洋经济提升到全省发展战略,这在我省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管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作用。积极拓展海洋工作新领域,2007年我省举办了首次海洋文化与“海上山东”建设研讨会,并认真参与了国家海洋局组织的海洋文化研讨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以贯彻落实《物权法》和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文件为重点,加强海域使用管理配套制度建设2007年,《物权法》颁布实施,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实行了海域分类定等有偿使用新制度,对海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我省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XX省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暂行办法》、《XX省海洋工程项目评审咨询工作导则》、《省级审批海域使用项目现场勘查管理规定》、《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这些配套制度体现了关注民生、重心下移第1页共5页等新理念,如海域使用金分配向基层倾斜,市、县(区)两级占总额50%的海域使用金,县(区)级分成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5%,进一步调动了基层工作的积极性。积极探索实施海域使用权流转制度,海域使用权地位显著提升。海域使用权不仅成为用海者权利的保障,而且成为用海者融资的重要工具。近年来,仅荣成、莱州、长岛3个县市就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13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海洋经济的发展,也提高了全社会对海域用益物权属性的认识和海域使用权证书的地位。《海域法》实施以来,我省已出台以《XX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为主干的海域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30余件,基本上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配套制度体系。三、全面完成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促进和谐海洋和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我省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面广量大,情况比较复杂。我们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提前全面完成了国家海洋局部署的这一重大工作任务。我省先后召开了5次会议,对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检查、督导和总结交流。省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不间断地在基层巡查督导,每十天调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并通过召开全省养殖用海政策研讨会、情况调度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动工作开展。我省还建立了养殖用海普查登记目标量化考核机制,将每项工作量化考核分值,并规定目标量化考核与示XX县区晋升、资金分配、奖励挂钩,有力地调动了基层工作积极性。在“海上山东”网站上专设了“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专栏,组织编发“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信息快报”15期,使各地工作互相借鉴、互相促进,形成了争先恐后、比学赶超的工作热潮。截至2007年11月底,我省沿海7市37个县(市、区)全部完成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全省养殖用海确权率达95.7%,登记率达100%。通过普查登记,不仅摸清了全省32.4万公顷养殖用海的底数,全面落实了海域使用物权制度,而且解决了大量历史积累的用海纠纷,纠正了无证用海、发放土地证用海、以承包代替权属管理等违法或不规范行为,新确权养殖用海面积4.2万公顷。实践证明,开展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