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实务探索(完结)国有企业合规审查的方法、境外经营合规体系要点分析四国有企业合规审查的方法(一)合规审查的独立性要求合规审查机制是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制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订、重大项目运营等经营管理行为的必经程序,发现不合规的内容并及时提出修改建议,对于未经合规审查的经营管理行为不得实施
合规审查的独立性是企业合规管理独立性的应有之义,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管理人员独立履行合规审查职责,不受其他任何部门和人员的干涉
同时独立性原则也要求合规审查部门与人员享有履职所需的权限划分与资源配置,企业内部各部门均应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信息与文件
(二)合规审查的对象与范围1
全面合规审查企业全面合规审查是合规管理全面覆盖的体现与延展,是企业合规审查的基本要求
全面合规审查首先要求审查企业合规体系是否符合与该企业有关的所有合规规范的要求以及是否存在持续更新的机制;其次要求审查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是否符合企业合规体系和制度的要求以及是否存在动态监控机制,从而确保整个企业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和全面性
重点合规审查依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规定,企业重点合规审查包括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以及重点人员的合规审查
其中重点领域包括市场交易、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劳动用工、财务税收、知识产权、商业伙伴以及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重点环节包括制度制定环节、经营决策环节、生产运营环节以及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重点人员包括管理人员、重要风险岗位人员、海外人员以及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人员
国有企业应当在全面合规审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上述重要内容的合规审查
专项合规审查除全面合规审查和重点合规审查外,还包括对热点合规领域、重大合规事件的专项合规审查
相对于全面合规审查和重点合规审查的基础性,专项合规审查更加侧重于合规审查的灵活性与动态性
不同的行业、商业模式的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