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耕地保护落实情况报告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务院两个决定等一系列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和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并重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目标,进一步加大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和耕地保护责任,不断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和措施,确保了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粮食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保障。一、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变化情况据统计,2006年我市耕地面积为517.66万亩、2007年为517.35万亩、2008年为517.48万亩、2009年为537.67万亩,截至2010年末我市耕地面积为535.91万亩。均完成了历年的耕地保护目标考核任务。通过不断加大土地开发复垦力度,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严惩违法占用耕地,五年间全市共增加耕地面积18.25万亩。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个不准”和非农建设用地“六个不报批”的规定,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台帐。国家重点工程以及特殊行业用地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经国务院审批后才能实施,并及时编制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将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持了基本农田在行政辖区内的动态平衡。同时,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我市及时进行了划定,确保了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数量。五年来,为西汉高速公路等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编制了补划方案,并及时将10564亩同等质量的耕地补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基本农田保护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国土资发〔2004〕223号)要求,我市将每年用于占补平衡的耕地也及时调整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2006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50万亩,2007年465万亩,2008年467万第1页共5页亩,2009年467万亩,截至2010年底,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452万亩,基本农田占耕地总量达到了84.06%。二、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我市建立了建设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指标挂钩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指标挂钩,建立占补台帐,实行县区占补自求平衡,各县区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通过建立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对已立项验收的土地开发项目数据及时入库,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报备和项目配号挂钩,对已用于耕地补充的指标及时进行核减。五年来,我市执行中省市土地开发整理管理有关要求,规范项目管理程序,完善项目管理监督检查机制,认真做好项目立项、设计、实施、验收等工作,全面提高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质量。2006-2010年,共实施土地开发复垦项目479个,新增耕地50220.61亩,加上2006年以前验收的土地复垦整理开发项目,按照省国土资源厅陕国土资发〔2001〕71号文件,补充耕地与占用耕地实行折算办法,为国家各建设项目用地补充耕地40172.7亩,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完成率达到了100%。确保了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在非农业建设用地报批过程中,没有违反规划批地的情况。对个别确需进行规划调整的项目用地,都是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整。我市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市国土资源局建立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台账,统一管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五年间期间没有出现超计划使用土地的情况。四、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情况我市在确保耕地数量的同时,注重耕地质量建设。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积极实施中省土地整理项目,提高耕地质量。2006年以来,我市共争取66个中省土地整理项目,其中,18个中省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165026.25亩,投资21014.24万元;48个灾后重建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建设规模28871.85亩,投资11555.45万元。截止目前,18个省级土地整理项目,4个项目第2页共5页通过省级收,建设规模55397.1亩,投资6556.59万元。48个中省灾后重建土地整理项目,24个项目实施完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