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自纠报告歌舞娱乐场所是人群密集、混杂,容易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场所。一直以来,我市都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这些场所实行严管严查,力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于一些场所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在2015年国家实行“先照后证”改革后,由于办照办证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申办企业认识出现偏差,造成歌舞娱乐场所无证经营问题突出,社会反映负面,监管查处难极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根据娱乐场所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合法经营权的娱乐场所需要加强监管,而无证经营的非法场所更应列入严管和查处行列。现将相关情况及解决建议汇报如下:一、我市歌舞娱乐场所无证经营的现状目前,全市共有从事歌舞娱乐经营活动的场所114家,其中已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合法歌舞娱乐场所58家(XX县区25家,平桂区3家,富川县14家,XX县区8家,XX县区8家),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即擅自从事歌舞娱乐经营活动的场所56家(其中XX县区4家,平桂区2家,富川县36家,XX县区14家),占全市歌舞娱乐场所的49.12%。无证歌舞娱乐经营场所为了招徕顾客,基本上都集中在居民区、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等繁华地带的附近,而且大部分集中在XX县区XX县区城,只有5家场所(平桂区2家,XX县区3家)坐落在乡镇。这些场所经营者为节约成本,往往因陋就简,不少场所根本就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隐患。二、我市歌舞娱乐场所无证经营的危害(一)严重威胁了消费者和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无证歌舞娱乐经营场所的经营业主法律观念淡薄,安全意识欠缺,场所普遍存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设备不足、应急通道狭窄、应急通道被杂物堵塞、未安装应急灯等安全隐患,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威胁了消费者和周围群第1页共5页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也给监管部门带来高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二)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的正常休息合法经营的歌舞娱乐经营场所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安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而无证歌舞娱乐经营场所为了节约成本,往往少安装或不安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营业过程中经常出现噪声扰民问题,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休息,群众意见很大。(三)扰乱歌舞娱乐市场的经营秩序由于无证歌舞娱乐经营场所在建设过程中投资较少,与合法的歌舞娱乐经营场所相比成本上有一定的优势,因此可以以较低的价格吸引消费者,在经营上对合法歌舞娱乐经营场所形成一定冲击,挫伤合法歌舞娱乐经营场所的积极性,扰乱了歌舞娱乐市场的经营秩序。(四)损害了歌舞娱乐场所的形象无证歌舞娱乐经营场所大多是因陋就简,往往两、三个包厢就是一家歌舞娱乐场所,而且为了节约经营成本,往往没有专业的保洁人员,由工作人员兼职打扫卫生,场所基本上都存在脏乱差的情况。给消费者、特别是外地游客留下不好的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我市歌舞娱乐场所的形象。三、歌舞娱乐场所无证经营问题的成因(一)场所硬件条件不合格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和《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居民住宅区和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但无证歌舞娱乐经营场所出于节约成本和便于招徕顾客的考虑,基本设置在自家住宅楼、商住两用楼或居民区中,不符合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办证条件,导致无法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二)经营者在认识上存在误区一是2015年国家实行“先照后证”改革后,一些无证歌舞娱乐场所的经营业主不清楚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所需要办理的手续,误认为只要取得了营业执照,就是合法经营。二是大第2页共5页部分无证歌舞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存在侥幸心理。他们心存侥幸地认为无证经营不一定能查到,而无证经营约束少,可以逃避监管部门的监管,有效逃避税费、装修等成本支出,一些经营者宁可冒着违法经营风险,也不愿意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三)办照办证部门信息沟通不畅、对申办企业提醒不到位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之前,先要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和消防、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