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城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西城管字〔2012〕号局属各部门:《城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〇城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办法为切实将城市管理绩效考核落到实处,激励干部职工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执行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提升队伍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1、在区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
2、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干部职工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
3、考核发放要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公平公正、合理分配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一)对象1、局属各部门2、全局干部职工(二)内容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1、季度考核:日常工作、工作协调和个人表现
①日常工作:日常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各部门必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将下季度日常工作要点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送至局办公室汇总,报局长办公会议通过后,确定为季度绩效考核目标
②工作协调:完成局里临时工作任务情况,各部门与各部门相互协调的情况
③个人表现:履行岗位职责中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遵规守纪和日常出勤、学习等情况
2、年度考核:重点工作、队伍建设
各部门完成全年重点工作情况
各部门必须在年初将本部门全年重点工作要点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送至局办公室汇总,报局长办公会议通过后,确定为全年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目标
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目标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经局长批准后才能适当调整
未获批准,仍按原计划考核
各部门党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法制教育工作、宣传工作、综治工作、政务公开
三、考核办法和计分(按百分制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