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失地农民路在何方(陈仕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小康协会430074)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农业用地被征用得越来越多,以致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失地农民
武汉市在城市化的规划建设中也大量的征用农民的土地
为了解武汉市在土地征用的过程中农民权益状况,新小康协会对武汉市东湖技术开发区、江夏区等地进行访问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在征地的过程中,农民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大多数失地农民的生活情况受到较大影响,大多数失地农民对自己的未来生活感到担忧
一、失地农民权益受到侵犯及存在的问题1、土地补偿标准太低《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农民的土地必须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
调查结果表明,失地农民得到的土地补偿费很低
江夏区大舒村、藏龙岛新村的土地补偿标准为8000元/亩,东湖技术开发区周店社区、汤逊湖社区的土地补偿标准分别为1
2万元/亩,1
如果每个家庭平均占有4亩土地,那么每个家庭也只能得到四五万元
失地农民已经失去基本的生产资料,不能再从土地上获得收益
按照武汉市目前的生活水平,这些土地补偿只能维持他们生活几年
况且随着他们的城市化,他们的生活成本无疑将增多
目前,政府对土地的管理的思路是以计划经济手段征地,用市场经济的方式供地,这其间产生了巨大的利润空间
土地被征用后,经过市场作用后,土地价格高达十几万/亩,甚至几十万/亩
农民得到的土地补偿,与这些比较起来,实在是很低,根本无法保障生活
2、基本上没有就业安排,劳动力安置成为一句空话
调查结果表明,被征地农民基本上没有得到就业安排,也没有得到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基本上被村委会留用,失地农民的再就业权益受到侵犯
即使有安排工作,也只是安排到社区做清洁工人、保安人员,而且工资低,数量有限
在安排这些人员就业时,也有很大的随意性
拥有足够的人际关系资源时,才能够得到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