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关于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多年来,华江司法所注重发挥职能作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辖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同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有为争有位,在很多方面得到了区司法局、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重视和支持
现就主要业务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加强和改进方面提以下几点建议:一、当前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村级调委会建设不规范
软、硬件设施欠缺严重,有的调委会连最基本的办公场所都没有
有的虽有场所,但制度不健全;口头调解协议多,制作规范调解协议书少,缺乏严肃性和社会公信力
(二)人民调解队伍结构、层次不合理
各类调委员会成员多由本单位领导兼任,且身兼多职,很难有足够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另外,大多调委员会成员虽然业务能力精通,但缺乏法律知识,知识层次较低:此外,人民调解员几乎没有什么报酬,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培训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
由于经费等多方面的原因,目前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从培训对象、内容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有效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重“调”轻“防”现象
没有较好地发挥人民调解预防纠纷的作用,对一些多发性、易发性纠纷疏于防范,往往是等矛盾出现了再去调解,造成调解成本提高,效果不够理想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
一是长期以来,相对于其他政法部门,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弱;二是一部分调解人员认为调委会干的事是出力不讨好,在村里没地位,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敷衍了事,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开展:三是未建立起科学、长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第1页共6页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建议(一)要切实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健全“大调解”组织网络
各级各类调委会要严格按照“五有四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