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案件评查情况汇报根据省、市、区政法委关于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及市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
我局对今年评查的15件案件展开了评查工作
通过对案件指导思想、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处理结果、文书格式、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评查,力争通过此次评查,提高我区司法行政的执法水平、办案质量,现将我局开展“案件评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建立案件评查机构,明确评查人员的责任为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专门成立了案件评查组,由局长廖宁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袁光红、王敏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案件评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红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对案件抽查评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突破口”狠抓落实
局机关召开工作会议,对评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评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并把案件评查工作列为今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为抽查评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研究制定案件抽查评查方案,明确具体评查标准明确案件评查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对强调了评查案件的范围、评查案件的内容和重点、评查方法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将案件质量的评定标准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对不同类型案件的评查严格按各行业的标准执行,其内容涵盖立案、审执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及案卷装订等各个环节,使标准易于理解,便于操作执行,确保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四、从五个方面先进行自我评查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第1页共2页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