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主编单位: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9年10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的通知建标[1999]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建设部«关于引发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2]227号)的要求,由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经审查,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CJJ83-99,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市规划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管理,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2]227号文件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并结合国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规定城市用地竖向规划的内容和基本要求;2
制订选择城市各类用地适宜的坡度和规划地面形式、规划坡度的规定;3
综合确定城市用地控制高程与城市用地布局和景观对用地竖向的基本要求;4
确定道路规划纵坡和用地地面排水的规定;5
组织城市用地土石方工程和安排防护工程的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市规划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是: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马鞍街11号;邮编610081)
本规范参加单位是:沈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是:曹珠朵、严文复、胡一德、翁金镖、李祖舜、韩华、关增义、伍畏才、洪金石、王滨、盈勇、王永峰、徐昌华、马威、毛应稠、宋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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