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法律援助微信平台问答记录(五)(免责声明:本微信平台的解答依据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仅代表回答者个人的观点,供咨询者参考)感谢大家的信任和咨询
根据各自所提供的信息,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现分别回答如下:91、拂晓问:您好,我是北京市东城区居民韩建蓉,是视力残疾人,低保人员,我被原北京市崇文区政府强制拆迁已经10年了,一直没有停止过诉讼,现在是诉《拆迁许可证》的申诉阶段,申诉期限到2013年12月5日,还有经法院确认房管局作出的第70号裁决违法
我已提起的赔偿案,至今未立案,请求律师们能给予帮助,万分感谢
我不会上网打字,是别人代发的
韩建蓉的联系电话:13522676138答:1、关于《拆迁许可证》部分首先:可诉,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行政许可也就是《拆迁许可证》,可以成为被诉对象;其次:《拆迁许可证》的颁发是否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即颁发给韩许可证)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从自己的角度做自己的事情:因此韩应该向相关行政机关(东城区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陈述自己对于拆迁许可证的相关意见以及提出申请听证的权利
在申诉期限届满前应陈述相关申诉意见
并且找出自己当时是否参加听证会,以及向行政机关提出相关意见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