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与对策思考摘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通过十七大、十八大及其十八大三中全会的深入贯彻落实,已经取得一定成效
但目前,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
城乡差距有不断扩大的趋势,不仅是因为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更重要的是深层次的制度原因和政策背景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要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还要完善制度设计,克服制度障碍,为其提供政策支撑和智力支持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府职能;公共财政;社会治理创新一、基本公共服务现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相对概念,指一国全体公民在公共服务领域,如基础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与服务等领域在机会、标准、数量、需求偏好、形式等方面有着大致相当的权利
党的十八大“全面深化改革”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了新要求,即在建党100周年,必须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然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无疑制约着这一目标的实现
当前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现象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社会群体之间
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差距集中体现在这几个方面:1、资源占有不均等
即城乡之间在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基础公共设施、人力资源、财政资金等方面资源占有不均等
很多优质资源被城市和极少发达农村所占有,大部门贫困落后的农村资源所有较少
典型如义务教育办学条件
城市义务教育融入了多媒体教学、微机教学,而偏远农村则缺乏
2、服务水平不均等
公共服务水平不均等体现在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上
省级政府由于人力资源富裕、技术条件成熟,加上“事权下移,财权上升”有更多优势条件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而农村,乡镇政府由于缺少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偏好各异,加上“事权大于财权”甚至承担了州政府应该承担的义务,削弱了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制度体制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