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背景下民族贫困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分析与对策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是推进新型工业化过程中必然发生的经济现象,是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迈进时必须面对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是解决人地关系高度紧张和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两大矛盾、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工作
2003年10月14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环境
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就业,是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城镇化的重要途径
党的十六大提出基本实现工业化是本世纪头20年经济建设的主要任务,这意味着全国农业劳动力人数要从2006年的42
6%下降到30%以下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2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9年末我国总人口为133474万人,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53
4%,从总量上看,全国农村约有1
2亿剩余劳动力,而且每年还要新增劳动力600多万
要将其顺利地转移到非农产业,可谓任重道远
而从事农业人口中贫困地区人口3597万人,占农村人口5
04%,这些农村贫困人口其中一部分生活在民族地区
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和集约化程度提高,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民族贫困地区农村出现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需要实现有效的转移
针对这一战略转移,本文通过对湘西自治州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情况的调查,探究民族贫困地区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实现富裕农民、繁荣农村经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界定及模式选择(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界定
农村劳动力转移在意义上是事关农村经济发展的大事,在行为上是经济结构下的劳动力资源再配置要事,在行政上是各级政府务必采取措施引导和服务的急事
农业劳动力有狭义与广义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