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员工假期管理规定版本号:4
0版文件编号:实施日期:2015年8月1日文件编号:制订部门:集团人事部制订日期:2015年07月30日页数:共5页修订记录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
1为规范公司总部(以下称集团)各职能部门、各板块事业部、各子公司、分公司员工各类请假管理,保障员工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修订日期修订内容摘要页次版次2011/11/21首次发行4页1
02014/5/13请假期间工作需有代理人4页2
02015/1/8有薪病假规定4页3
02015/07/30增加年假标准5页4
0审批格式发放范围发送至:总部各部、各分公司综合抄送至:董事长、监事、总监、各子公司总经理会签批准复核审核编制编制日期20150730第2页共5页员工假期管理规定版本号:4
0版文件编号:实施日期:2015年8月1日1
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所属子公司的各级员工请假规定
1本制度由集团综合管理中心人事部(以下称:集团人事部)负责管理
事假、病假、工伤、婚假、产假、丧假、换休假、年假、法定假日
申请此无薪假的员工必须在请假登记卡上说明原因(请病假者,需要医院开具的病历证明),报部门主管及经理核准后交人事部存档备查(注:工作未满一年,请事假时间不允许超过15天,若有特殊情况超过15天,必须由板块总经理批准)
1因患病不能按时上班的员工,必须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至少30分钟通知直接主管,并交待需要紧急处理的工作或其它事项,愈后上班第一天内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2两小时带薪病假规定,如果在工作时间由于身体不适,无法继续正常工作,需要就医,在2小时内返回,并持有有效的就医证明,此段时间不扣除任何薪金,若超过2小时按病假处理
每人每月最多可用2次“2小时带薪病假”,超过的按病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