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集体施工企业财务管理试行办法第三部分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为了促进城镇集体施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的城镇集体施工企业财务管理试行办法三、按规定发给工会干部的标准工资、工资性津贴在工会经费中列支;按规定发给幼儿园、托儿所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标准工资、工资性津贴在职工福利基金中列支;企业自办技工学校和职工子弟学校教职工的标准工资和工资性津贴,在学校经费中列支;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长期病假人员工资,在劳动保险基金中列支,未收取劳保基金的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
财会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以上的列支渠道进行工资核算,不得擅自改变渠道,重复计列成本
第七章成本管理第三十四条施工企业必须加强经济核算,严格成本管理
要按照规定的成本范围、标准和实耗数量如实核算工程成本
不得用计划成本、预算成本、估计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要严格划分成本费用的界限,不得把应由基本建设、各项专用基金以及所属单位开支的费用挤入工程成本
第三十五条施工企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施工生产过程中实际耗用的各种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其它材料、结构件机械配件、备品配件、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包装物和运杂费、采购保管费等费用,列入成本
(一)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材料物资短缺、损耗,属于定额损耗率以内的部分,按实际损耗数列入成本;超过定额损耗率的部分,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主管部门批准,以扣除直接责任人赔偿后的净损失列入成本
各类材料物资的定额损耗率,由企业主管部门规定,并抄报同级税务机关、建设银行备案
各种边角余料、废料以及回收的包装物等,应当估价入帐,并分别冲减成本费用
(二)列入成本的低值易耗品,金额较小的,可一次摊销;金额较大的,可采用“五·五”摊销法和净值摊销法
(三)列入成本的周转材料,可采用分次摊销法或分期摊销法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