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10
14燃气引入管敷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2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
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入,但应采用金属管道和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3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4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
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DN15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
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
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
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10.2.15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0.2.16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套管与基础、墙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
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10.2.17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50mm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1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2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2次以上
3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
10.2.18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1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25mm;2输送天然气不应小于20mm;3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15mm
10.2.19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10.2.20输送湿燃气的引入管,埋设深度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