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堂经理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善我行营业网点的现场管理,规范大堂经理的行为,加大客户维护和营销力度,增强营业网点综合营销能力,提升窗口服务形象和企业品牌价值,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推动我行营业网点从交易型向营销型转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堂经理是指在营业网点内以流动的形式,负责主动进行客户识别、引导、分流,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咨询、产品推介、营销宣传,处理客户投诉和维护营业大厅、自助服务区正常秩序等工作的银行现场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章大堂经理配备要求和上岗条件第三条营业网点大堂经理配备要求(一)成都市和二级分行所在地城区网点,必须配备大堂经理
(二)县支行营业部、本外币存款余额在1
5亿元以上的营业网点必须配备大堂经理
(三)柜台客户多、营销任务重的营业网点可以根据需要配备大堂经理
(四)其他营业网点可根据其所在区域经济环境、未来发展潜力等因素,合理配备大堂经理
第四条大堂经理的上岗条件(一)具备较强的业务营销能力,有一定的服务经验与意识以及体察客户的敏感性
(二)有团队精神,能够适应并灵活、公正处理各种人际关系和激励他人,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工作认真负责,具备良好职业操守,能熟悉我行的产品和服务,掌握自助服务渠道使用方法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对他行产品有一定了解
(四)形象端庄,具有亲和力,工作细心,并能够迅速记忆客户的特征、姓名和基本资料,使客户到我行网点办理业务时能迅速恰当称呼客户,给客户亲切感;(五)理财中心的大堂经理还应具备二至三年金融和客户服务相关的工作经验
第五条大堂经理的选拔
大堂经理配备可实行“岗位竞争、综合考核、择优选用”原则,由支行或网点按上述条件,从现有柜员或其他员工中选拔
第六条大堂经理的晋升
在担任大堂经理岗位日常工作中表现出色、素质较高的人员,各行应在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薪酬福利、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