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输配系统场站标准化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站场及站场设施、设备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燃气输配系统中的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各类站场的管理及相关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安全标志GBJ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劳锅字[1990]3号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SY/T0043油气田地面管线和设备涂色规范CJJ51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3管理内容3
1一般规定3
1操作和维护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各站场应按照本标准要求设置站内的标牌
3在各类站场中,生产区和生活区、办公区之间应有明显的分界;没有明显分界的站场应设置黄色分界线,并标识“生产区”、“办公区”;临时站场应设置警示带
4站场的消防器材不应挪作它用,应按照要求布置、摆放,并按规定时间专人维护保养
5巡回检查路线的先后顺序应合理设置并用红色箭头标识
6站场应设置紧急集合点
7站场内应设立风向标
2进站管理3
1各站场应设立门卫,24h值班
2各站场应在大门外侧设立“进站须知”牌、“危险点、源分布图”、“逃生路线图”、“禁止烟火”等警示牌
3各站场应在生产工艺区入口处设立静电触摸释放设施
4经批准进站的外来人员,应在门卫处进行登记,并由安全员统一进行安全教育
5各站场应设安全教育室
6外来人员进站应配备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劳保用品按管道局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