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第478R章商船(海员)(安全人员和意外及危险事故报告)规例三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第478R章商船(海员)(安全人员和意外及危险事故报告)规例的主要内容
第478R章第11条意外及危险事故的通知(1)除第(2)款另有规定外,如在船上或于上落船过程中发生以下事故,须按照第12条予以通知─(a)每宗涉及受雇在船上工作的人或船舶所运载的人的意外事故,而该宗意外事故导致─(i)该人死亡;(ii)该人于某段时期丧失工作能力;或(iii)该人因身体所受的损伤而被送返岸上,不再随船航行;(b)每宗危险事故
(2)就任何船舶而言,涉及受雇为码头装卸工人、船舶建造工人、船舶修理工人或潜水员的人的意外或危险事故,如属以下情况始须根据本条予以通知─(a)该人是该船舶的船员之一;或(b)该宗意外或危险事故涉及船舶设备的故障
(1995年制定)第478R章第12条意外及危险事故的报告和调查第2页共6页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页(1)每当在船上或于上落船过程中发生第11条规定须予通知的意外或危险事故,本条的以下条文即属适用
(2)如发生意外事故─(a)船长或(如船长不在场)在场的最高职级的高级船员,须尽快并不迟于下述时间向总监作出报告─(i)如该船舶于意外事故发生时是在香港水域内的,意外事故发生后24小时;或(ii)如该船舶于意外事故发生时不在香港水域内,该船舶抵达下一个停靠港后24小时;及(b)上述每份报告须包括船舶的名称、船舶的正式编号、意外事故发生时船舶的位置、意外事故所涉及的人数、受伤情况、该船舶或其设备的损坏详情及船上设备在事发前的任何损坏情况,如事发时该船舶在海上航行,报告须包括该船舶的下一个停靠港以及预计的抵达日期及时间
(3)如发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