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矿发〔2018〕18号关于印发《大水头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的通知矿属各单位:为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规范安全管理工作,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大水头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现予以下发,请认真对照执行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煤矿1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煤矿文件2018年1月16日大水头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为切实做好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全面试行工作,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工作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7〕3号)及《甘肃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甘安监煤管〔2017〕23号)要求
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结合我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际,特制定《大水头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
一、工作目的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煤矿安全领域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并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为核心,坚持从煤矿安全管理实际出发,确立分阶段实施构建风险管控体系的总体思路,从树立安全风险意识、落实管理层管控责任入手,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确保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专业在安全生产标2准化体系中达到一级标准,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现安全风险的超前预控、超前防范、超前控制,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防范煤矿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组织开展,制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工作机制,领导、组织、协调各业务部室、区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