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制度([2006]03号)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对未履行如下职责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处以“上一年度本厂在册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称“平均工资”)90%以下的罚款(全年计),其中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扣罚100元;经济损失大于1000元的,扣罚200元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与管理
掌握本厂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本厂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奖惩办法及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
领导编制并督促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计划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任命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将安第2页共10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00页全生产工作逐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分厂、部室,并定期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二、厂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厂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全厂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并就厂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向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
厂安全直接责任人对未履行如下职责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