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木施工合同范文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第二条施工准备一、发包方:1
在承包方进场施工前,发包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尽量满足承包方的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
二、承包方:1
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2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一、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天(日历天),自2009年月日开工至2009年月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1
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2
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3
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4
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5
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6
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质保一、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二、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防腐木原料,亏尺约3-5mm,属于正常范围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限为1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