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学院(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011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文学院(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各团支部:为认真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和《大理学院关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大院发[2007]21号)精神,引导大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在实践中了解国情、服务社会、砥砺品质、提升素质,我院将组织开展2011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今年在清华大学对全国青年学生所提出的“三个结合”的希望,遵循“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原则,抓住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的重要契机,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引导青年学生增强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认同和热爱,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拓展实践领域,丰富实践形式,突出学生思想教育,强化综合素质提升,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二、活动主题高举旗帜跟党走·我与祖国共奋进三、参加对象文学院(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全日制在校中国籍学生四、活动时间第一阶段:2011年7月——8月
五、领导机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文学院(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领导小组组长文学院(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党总支茅维书记担任,成员由院学生管理办公室、院团委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团委
六、组织形式(一)集中组队实践:实践团队实行项目化管理,坚持“一队一地”的原则,活动主题、接收单位原则上不重复
校级重点团队由学校立项资助,从各学院推荐的团队或校团委直接组织的团队中遴选,今年主要支持3-5个与主题紧密结合的“红色”实践团队作为校级重点团队,其申报参考范围主要为:大学生党员骨干实践服务团、大学生“红色之旅”实践服务团、大学生政策宣讲服务团、大学生践行科学发展观实践团、大学生新农村建设服务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