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质监局发〔2011〕59号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大理州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质监局,检测中心,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为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州质监局制定了《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抓好组织落实工作
附件:大理州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云南省大理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白族自治州1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主题词:行政印发电梯安全△实施方案△通知抄送:州安委办,省局符亚杰副局长,朱美兰总工程师,特2设处
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2011年4月8日印发打印:代元媛校对:洪德援(共印3份)附件大理州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落实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或故障的发生,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结合我州实际,州质监局决定自2011年6月至8月在全州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实施方案如下:一、整治目标通过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实现“两个促进”,即促进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行为,提高电梯维护保养质量;促进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提高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内容(一)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总的要求是,电梯维保单位应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3运行状态
依法取得维保许可
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等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依法取得许可后方能从事相应的电梯维保活动
切实保证维保质量
要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周期、规定的项目和安全质量要求进行维保,确保维保质量
对外承诺接受监督
对所承担的维保电梯粘贴“电梯维修保养安全质量承诺书”和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