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思考与建议大企业强国,小企业富民。大力发展微型企业是重庆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实现国富向民富转型,加快民生建设的一项创造性举措,一年来的实践,初步探索出了一条以创业带动就业、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民生经济发展的新路径。本文就如何加快推进微型企业的发展,完善相应的扶持政策,加强财政、金融以及法律支持等提出建议。一、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背景及成效微型企业是一种企业雇员人数少,产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服务品种单一、经营规模小的企业组织,它具有创业成本低、就业弹性空间大、成果见效快等特点,在转变社会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具有其他经济组织无法替代的1积极作用,是反贫困的有效模式、提高就业率的主要渠道、经济增长的推进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为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都曾经或正在扶持发展“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占据企业组织的绝大多数,容纳了半数以上的就业人口,与之相比,作为全球第一人口大国,我国中小微型企业比重太低,发展的空间和潜力巨大。我国过去对微型企业的研究和实践还比较滞后,不论是在经济学辞典里还是在政府的文件中,都没有微型企业这一词。2010年6月,重庆市在全国首开先河,正式明确把发展微型企业作为十大民生工程之一。并指定由工商部门牵头,在“十二五”期间承担发展15万户微型企业、新增150万就业岗位的战略目标。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中,重庆市首次对微型企业进行法律定位,界定雇员(含投资者)20人及以下、创业者资金注册资金102万元及以下的企业定位为微型企业。重庆市委、市政府连续出台《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做好当前民生工作的决定》、《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对扶持发展微型企业的“1+3”配套政策(即“投资者出一点、财政补一点、税收返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资本金补助办法、微型企业贷款和担保办法、创业评审办法、创业培训办法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并在各区县成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力以赴开展扶持发展微型企业工作。在重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截至2011年6月20日,全市已发展微型企业25515户,企业注册资本达24.82亿元,解决就业人员199253人,共发放财政补助资金7.33亿元。目前,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初见成效,已由试点步入常规化轨道,已经引起中央关注,有关部门研究了重庆微型企业的概念,将“微型企业”吸收到国家经济决策用语中。3国家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微型企业,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经济工作会上提出要大力发展中小微型企业;在今年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大力发展微型企业日益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重视,已远远超越重庆这一地方范畴,有望在全国范围掀起微型企业发展热潮。在这一方面,重庆走在了前面,为国家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就业作了有益的改革探索。二、微型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原因现阶段,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迅速,创业就业意愿强烈。但在实践中,仍然普遍存在着筹资融资难、政策效果不强、生存力较弱等薄弱环节,不适应微型企业的发展。(一)法律定位有待进一步明确微型企业是整个企业链环发展的一个基础环节,在整个社会经济结构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然而这个环4节长期以来均未受到应有的重视,社会各界主观认为微型企业不具有较大经济价值,忽略了微型企业巨大的发展潜力和价值创造能力。虽然重庆市以地方法规初步确认了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和法律定位,但相应的法律法规还在进一步探索、实践和完善之中。(二)融资困难,规模扩大受限微型企业本身规模较小,抵御社会风险的能力差,信用额度低,较难获取金融机构贷款,制约企业的扩大和发展。目前,从总体来看,虽然重庆市政策因素已经较好的改变了微型企业的发展条件,但实践表明,筹资、融资难仍是制约微型企业发展的一个首要难题。目前,有贷款意愿的微型企业4039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