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高城管发[2009]5号关于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办公室推行岗位聘任制度实施方案的申请大庆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大庆市人事局《关于在县区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聘用制度的意见》(庆人发[2009]41号)、《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聘用制度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大庆高新区)城市管理办公室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运行管理规范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实现事业单位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二、聘用原则(一)精简高效,因事设岗原则。坚持科学设岗、因事设岗,明确岗位职责的要求,实现岗位设置与职责任务的协调统一。(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个人申请、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等机制,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三)专业对口,评聘分开原则。打破晋升职称即兑现待遇的传统做法,受聘人员的任职资格与申报岗位的专业需求原则上要求一致或相近。(四)动态管理,易岗易薪原则。建立因岗择人、择优聘用、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岗变薪变,易岗易薪。(五)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原则。在保证本职工作不受影响和员工队伍稳定的基础上,扎实有序地开展岗位聘用工作。三、聘用范围大庆高新区城市管理办公室现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包含人事代理人员),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须在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四、岗位结构比例控制幅度2城管办现编制数为10人,现有工作人员1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名,政工岗位2名,管理岗位5名,工勤技能岗位4名,特设岗位2名。聘任工作要严格按照市人事局的庆人发[2009]41号文件中规定的“高级岗位不超过20%、中级岗位不超过35%”的比例进行聘任。五、岗位设置拟设置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个,初级专业技术岗位2个,政工岗位2个,管理岗5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特设岗位2个。六、任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七、聘期管理(一)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在聘期内不履行聘用合同的;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3、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4、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5、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36、严重失职、渎职的;7、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能改正的。不在上述情形之列的,聘用单位不得解聘受聘人员,但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受聘人员,可以低聘。(二)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1、聘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意见中解聘条件的;2、妇女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聘人员可提前解除聘用合同:1、用人单位不履行聘用合同;2、按国家规定考入大中专院校、应征入伍、考入或被调任到国家机关工作的;3、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经本单位批准,调出本单位的。(四)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中一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五)用人单位或聘用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擅自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聘用合同的规定由其承担责任。(六)聘用期满后,用人单位或部门应认真对受聘人员的工作学习情况及履行聘用合同情况进行任期考核。考核合格者,可参加本单位组织的下一轮岗位竞聘,被聘上岗后须重4新签订聘用合同。八、聘任考核(一)大庆高新区城市管理办公室的专业技术职务由城管办主任聘任。(二)大庆高新区城管办将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负责协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对应聘本单位专业技术与岗位不服的人员进行评议并提出推荐意见,对申聘人员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