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连理工大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指在校通过注册取得大连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三条学校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学业成绩、科技创新、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以及先进班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奖励主要分为颁发奖学金和授予荣誉称号
第四条各类奖励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大连理工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是各类奖学金的管理机构,学生工作处是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学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评审工作
第二章奖励的类别及设置第五条先进班集体奖学金为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特设立先进班集体奖学金,授予校“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班集体”荣誉称号
奖励名称奖励金额受奖面奖励对象先进班集体800元/班班级总数的20%在校班级优秀毕业班集体1000元/班毕业班级第六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并充分发挥特长,特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
对于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分别授予“校优秀学生标兵”、“校优秀三好学生”、“校三好学生”、“校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以下六项:奖励名称奖励金额受奖面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1000元/人学生总数的5%二等500元/人学生总数的15%精神文明奖学金400元/人学生总数的10%文体活动奖学金400元/人学生总数的6%奖励名称奖励金额受奖面社会工作奖学金400元/人学生总数的6%科技创新奖学金400元/人学生总数的4%社会实践奖学金400元/人学生总数的4%对于获得校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