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实施机关办理期限1指定企业印制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2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其他发票由省级税务局指定
除法律、法规已经明确了许可期限和可以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的事项外,国税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国税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2对增值税防伪税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规定:为充分发使用百万元版发票的由省级税务除法律、法规已经明确了许可期限和可以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挥金税工程在税收征管方面的作用,严格防伪税控系统开票限额的审批管理,使用百万元版发票的,须省级税务机关批准;使用十万元版专用发票的,须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
机关批准;十万元版专用发票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批准;其他由区县税务机关批准
的事项外,国税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国税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一、指定企业印制发票的许可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生产设备、技术水平能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2)能够按照税务机关要求,保证供应;(3)企业管理规范,有严格的质量监督制度;(4)有专门车间生产、专用仓库保管,专人负责管理;(5)能严格遵守发票印制管理规定
2、办理程序(1)申请企业向实施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企业印制发票资格登记表》;(2)实施机关受理申请;(3)实施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4)实施机关对企业进行实地核实;(5)实施机关作出行政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