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3年4月7日编制及使用说明《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是我市颁布的《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配套管理规定
目的是进一步细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使《办法》更具操作性
本《细则》是在《办法》基础上,总结了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经验,广泛征求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社会专家、高等院校等方面意见,重点侧重于施工现场管理
《细则》用于我市城市轨道工程重点建设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施工过程中其它环节的管理仍执行相关的文件条款
本《细则》共分六部分,内容包括:工程现状调查;工程勘察;车站深基坑施工;盾构始发与接收施工;盾构掘进施工;联络通道施工
共计84个重点管理环节,各环节均制定了检查或验收用表,供参建各方质量安全管理使用
《细则》中列出的控制值项应首先依据设计文件确定;表中标出的控制值选自《天津市地下铁道基坑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T29-143-2010)、《天津市地下铁道盾构法隧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T29-144-2010)、《天津市地下铁道暗挖法隧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T29-146-2010)、《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施工技术规程》(DB29-103-201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等规范;《细则》和设计文件均未给出的控制值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予以确定
本《细则》是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行为规范,适用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同时也是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追责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