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举例例一、某外贸公司2006年5月从某日用化妆品公司购进出口用化妆品1000箱,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7万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当月该批商品已全部出口,售价为每箱150美元(当日汇率为1美元=8元人民币),申请退税的单证齐全。该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增值税退税率为13%。要求计算应退增值税和消费税并编制会计分录。应退增值税税额=1000000×13%=130000(元)转出增值税额=170000-130000=40000(元)应退消费税税额=1000000×30%=300000(元)购进货物时:借:物资采购10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0贷:银行存款1170000货物入库时: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000000贷:物资采购1000000出口报关销售时:借:应收账款12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1200000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1000000贷:库存商品1000000进项税额转出:借:主营业务成本4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0000计算出应收增值税退税款:借:应收出口退税13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30000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130000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130000计算出应收消费税退税款: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300000贷:主营业务成本300000收到消费税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300000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300000例二、某进出口公司2006年3月购进服装50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为7.75万元,出口至美国,离岸价为1.3万美元(汇率为1美元=8元人民币),服装退税率为13%,试计算该公司当月应退税额。应退增值税税额=77500×13%=10075(元)转出增值税额=13175-10075=3100(元)购进货物时:借:物资采购775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175贷:银行存款90675货物入库时: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77500贷:物资采购77500出口报关销售时:借:应收账款104000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104000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77500贷:库存商品77500进项税额转出:借:主营业务成本31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100计算出应收增值税退税款:借:应收出口退税10075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0075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10075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10075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免税管理,保障国家出口免税政策的正确贯彻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9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主管国税机关批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出口实行免税管理的货物,是指自产货物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170号)规定的四类视同自产产品。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委托出口非自产货物所取得的销售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征税。第三条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应在第一笔委托代理出口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如实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向所在地县(区)级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办理认定手续后出口的货物可按规定办理免税申请。(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无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不需提供,但应提供第一笔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二)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无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不需提供);(三)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由各市级国税局明确)。已办理出口免税认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如发生变更、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