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汇报材料1关于省政府规划我县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一、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的政策背景教育具有时代性
在2000年全国基本实现“两基”目标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为现阶段我国教育发展的目标,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之一
今年年初,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省政府随之下发了相应的考评通知和考评办法
3月30日和8月2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专门召开两次推进会,专题部署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工作,规划我县在2014年接受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
同时,省政府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为重大督办事项
对领导不重视,不能按期完XX县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省政府分管领导将约谈有关县市区政府的主要领导,并通报全省
8月15日,XX市召开专题推进会,明确要求我县在2013年接受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
二、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评估内容和方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应在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
主要内容和方法如下:1、对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的评估
主要包含学校规模和班额、学校用地面积、体育活动场所、条件装备和图书、教师配臵等5个大类15项指标的达标情况
其评估按照县级自测、市州复核、省级审核的程序进行
2、对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
重点评估县级人民政府均衡配臵教育资源的情况
以生均占有的教育教学资源作为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县域内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状况
其评估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负责,统一测算均衡系数
3、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评估
以县为单位,评价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第1页共5页努力程度和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