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伪票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目录1总则2工作机构3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4许可程序4
1申请和受理4
2企业实地核查4
3产品抽样与检验4
4审定和发证4
5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5审查要求6证书和标志6
2标志7收费8工作人员守则9附则附件防伪票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1总则1
1为了做好防伪票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防伪票证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居民身份证、护照、人民币、税票等)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防伪票证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防伪票证产品
防伪票证产品是指在票据、证件(证书)、票卡(证卡)等产品加工过程中,采用了防伪材料、防伪设计及防伪印刷工艺等不易被仿制和复制的技术,并在客观上起到防止伪造作用的产品
3本实施细则适用的防伪票证产品,其产品单元见《企业生产防伪票证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表2)
2工作机构2
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防伪票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内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防伪票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是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办事机构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防伪技术产品审查部(以下简称防伪技术产品审查部)设在中国防伪行业协会,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相关产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